一、服务内容及服务费用支付方式
1、项目名称: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职工便利店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在院内建设职工便利店并对其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内容:主要是预包装食品、水果、瓶装饮料、小件生活用品(如热水瓶、卫生纸)等。
3、经营期限:5年;前两年,院方免除管理费用,后三年,合作方每年向院方缴纳不低于1000.00元/年的管理费,合同期满5年后合作方所建设的便利店用房及设施的所有权归院方所有。
4、经营合作方必须符合以下经营规范:
(1)以直营店方式开设便利店,不存在转让、转包等现象;
(2)所出售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出售“三无”食品等违反医院管理规定的商品;
(3)在康复楼一楼小平台建设职工便利店,房屋建筑风格和整体设计需与医院的整体环境相协调,面积约为30平方米;
(4)超市所产生的水电费将由合作方自行承担,水费价格与医院用水费一致,电费为每度0.7元。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3.比选单位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三、递交比选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递交比选文件时间: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8日17:00前。
2、递交比选文件地点: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招标办(门诊楼3楼)。
3、递交比选文件方式:纸质版比选文件两份,比选单位须对比选文件密封递交。比选单位应确保比选文件的外包封没有严重破损导致实质性内容泄露的情形。外包密封的封口(接口)处加盖带投标供应商公章,封装物上清楚注明项目名称、比选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四、比选文件
各比选单位按以下顺序将比选文件密封递交:(所有资料均需加盖比选单位鲜章)
1、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
2、营业执照
3、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4、信用记录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
由采购人根据比选单位提交的比选文件对所有比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集中审查比选资料的真实性、齐全性、合法性。
2、定标原则
按最高价成交原则,即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人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比选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提出最高管理费报价的比选单位作为成交单位,本项目需现场递交比选文件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2、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清大道238号
3、联系人:罗老师
4、联系电话:13608598672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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